2023年度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申报材料受理日期为8月10日至8月31日。
(一)宣传发动。
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及区投资促进局发布申报通知,区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组织发动和社会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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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本单位遴选方案,核对申请入户人员材料(须符合遴选原则、标准及人员审定程序),并根据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申报推荐人选。
(三)受理审核。
申报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申请入户人员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遴选范围及遴选条件,对申请入户人员计分指标积分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初步引进人员名单和申报材料报区人才服务中心;区人才服务中心对初步引进人员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查。
(四)指标分配。
主管部门根据本类别单位入户指标分配办法及单位申请入户人员的审查情况,将入户指标相应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每家企业获得的入户指标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五)审定公示。
拟引进人才名单经四部门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获得入户指标。
(六)个人递交材料。
审批通过后的申请入户人员向区人社局提交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七)办理入户手续。
通过审批的申请入户人员领取《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后,到入户地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复核入户手续。